近期,輿論高度關注在短時間內發生的三起碾死人事件——
3月27日,河南中牟縣農民宋義和在自家承包地里,試圖阻止闖入的開發商鏟車,被碾壓致死;3月30日,湖北巴東44歲農婦張如瓊,在與當地高速公路施工方交涉時,被施工人員駕駛水泥罐車碾頭而死,現場慘不忍睹;4月3日,四川西昌市64歲村民宋武華,被重鋼西昌礦業有限公司的推土機碾壓致死。
“以錢買命”成邏輯
“以命維權”就不意外
劉采萍(燕趙都市報評論員):三起駭人聽聞的慘案,有幾個共性:一、事起征地拆遷;二、農民在維護權利時被拆遷方的交通工具無情碾壓,慘死;三、當地政府在曝光后迅速定性為“意外事故”或“安全生產事故”,然后展開“積極處理”,即賠償談判。
李妍(《重慶時報》資深評論員):因為征地拆遷,農民維權竟然被碾死,這總讓我想到城市拆遷中有所謂“屋頂上的礦難”一說。都是因為拆遷,都是因為資本利益、權力利益與個體利益出現沖突,最后弱者以命相搏。農村征地拆遷中,會不會出現一種“田野中的礦難”現象?這種情形如果頻繁發生,會不會無休無止,最后成為這個時代無法遏制的潰瘍與悲傷?這三次碾死人案,不約而同被說成是“意外”,這倒并不讓人感到“意外”。“推土機闖良田”一旦成為慣性,就像“推土機進民居”一樣,任何“意外”,都變成意料之中了。
翟春陽(《杭州電視臺》評論員):說“意外事故”,掩蓋了一個更重要的事實,那就是:拆遷者在對他人權益進行侵害的過程中,發生了“意外”。
劉采萍:從城市強拆引發命案,到農村征地糾紛中的“碾壓死”,中國社會已經沒辦法回避土地權益變化中的那股血腥味了。回避解決此類問題,只會放大悲劇的恐嚇力量,讓兇殘者更放肆,讓無力者更絕望。
翟春陽:評論有“花錢買命”的說法,讓我想起其中一起事件中死者的家人,聽說得到巨額賠償后幾乎“感激涕零”,于是就想起一句話“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但我們不能跟一個社會底層的人計較,畢竟生活是第一位的,錢是很現實的,不可能要求他們有更偉大的擔當。問題是當地政府的態度,當地司法的態度。當政府與開發商站在同一個利益點上,司法如果不能為權利兜底,那么這樣的事,總能大事化小。
權力如果為政績
權利就會被棄置
劉采萍: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思考:這幾起事件和很多拆遷糾紛一樣,幾乎都可以用“由來已久”形容——死人,其實是矛盾激化的最后一步。而在此之前,農民遭遇過什么?在此之前,拆遷方往往已經采用多種法律不允許、不容忍的手段騷擾、糾纏和危害農民。
翟春陽:直接原因當然是權力的庇護。而在基層,一般又與法治不彰有關。但權力為何要庇護拆遷方?最主要還是雙方利益一致。這種一致,并非開發商給官員輸送多少經濟利益那么簡單;即使開發商不輸送任何利益給官員,雙方的利益仍然可以是一致的,因為“開發”可以為當地官員創造政績。而利益一致,讓地方政府總是作為開發商“保護傘”的角色而出現。
李妍:中牟事件中,有個令人印象深刻的細節:開發商弘億公司碾死人,但總經理在接受采訪時還笑著強調,這是一個施工事故,死者飲酒過多。白巖松說:“這一笑讓我渾身都發冷。”
肇事企業的高層笑談農民被碾死,這刺痛了公眾的心,同時也暴露出更多疑點:企業是不是與地方政府已經達成了某種默契?在沒有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就敢讓推土機開進人家的承包地,是不是表明即便出現性命爭斗,也可以最終“達成諒解”?企業面對人命慘禍還能氣定神閑,只能讓人聯想到,這背后有著行政權力的身影。
劉采萍:強拆和拆遷之間,有著巨大差別。拆遷,意味著談判,交易,利益變換。但是強拆,意味著霸氣,霸氣背后是霸權。霸權從哪兒來?恐怕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縱容……
城鎮化是城的未來
更是人的未來
劉采萍:現在這三起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肇事司機都被控制起來了。其中兩名碾死人的司機都有一個觀點,那就是自己的行為,是在公司高層授意下進行的。因為一份職業,而使個人成為一種血腥工具,這是不是太挑戰道德底線了?
李妍:對生命和法治沒有敬畏,一個沒有碾死過動物的司機,也可能碾死人。這些司機是否深信,即便出了事兒,“上面”或者公司,也能給他們兜著?
劉采萍:我甚至覺得,可能不僅拆遷方的工作人員,包括我自己在內,心里是不是也承認開發商擁有無比強大、無法挑戰、凌駕于法律和生命之上的能力呢?否則為什么會有那么多人慨嘆:為錢跟他們斗,多不值得啊……
翟春陽:未來城鎮化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更多這種類型的矛盾。
李妍:城鎮化是個好東西,至少它可以縮小貧富差距,可以發展現代農業,可以幸福農民。但是,書面上的理想或者說是本意,并不那么容易轉換成現實。城鎮化需要效率,但是如果法律不能保護農民的公平以及權利,農民被城鎮化的推土機碾死,就不會停止在這幾起慘禍之后。
劉采萍:城鎮化也好,城市化也罷,確實需要改改過去片面強調建設、強調面貌的傾向。城鎮如果真有“化”的話,也首先是人的變化,是人的權利獲得尊崇和進步。如果為了面貌而犧牲人,是本末倒置,也離“人命如草芥”的野蠻不遠了。
從今年的報道看,“拆遷命案”不是杜絕了,而是發生頻率更高了。這是一個危險的信號。如果法律不盡快遏制這危機四伏的利益屏障,那么血色拆遷的噩夢,就會繼續糾纏在中國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