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4-14 13:15:39
來源:新京報 作者:敬一山
“紅燈停,綠燈行”。這么簡單明晰的規定,現實中竟還有太多的人“無所適從”,進而演化出“中國式過馬路”這樣的局面,實在是很耐人尋味的事。
誰都知道闖紅燈不該,但很多人總會因各種理由闖一下。警察真要罰,少數人會“較真”,但多數人也會認,新京報的調查結果印證了這點。但是,罰完了,就會改嗎?恐怕也不見得。過去反復多次的討論和執法,也很能說明問題。
仔細想想,原因并不復雜。行人闖紅燈,是違反了規則;但是,機動車輛不禮讓行人,是否違反規則?法規早就存在,交警有法不嚴格執行,是不是違反規則?城市在公共設施的建設中,不多為行人提供便利,算不算違反規則?
當然,甲規則被破壞,也不是乙規則就可以不遵守的理由。只是,如果當周遭的很多規則都在被破壞,唯獨要求嚴格執行某一個規則時,很難執行得順利。也很難想象,當其他規則的執行情況無所改善的情況下,人們會對這一規則給予持續的重視。
從調查來看,在如何改善“中國式過馬路”的選擇中,“罰款”的效用排在最末,證明在多數人心目中,其他規則是比“禁闖紅燈”這條規則更需要捍衛的。如果其他規則不被遵守,卻沒有什么處罰措施,獨獨“闖紅燈”明確要罰10元,自然很難持續。
當然,這一次多地在整治“中國式過馬路”時,也提出會改善公共設施等,不過,是否可以進一步明確“罰責”。行人闖了紅燈會被罰,而政府部門未盡到職能卻沒事,這顯然讓人難以平衡。
交通規則的遵守情況,其實是國人總體規則意識的折射。沒有一個規則可以“獨善其身”。顯而易見的是,相比于改善公共設施等其他方面,不闖紅燈,從客觀條件來說,是最容易執行的,但從主觀條件來說,又是最難的。因為心里一不爽,違反起來太容易了。要徹底改善,確實急不得。如果其他規則都得到了遵守,相信“中國式過馬路”的消失,將是水到渠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