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鐘晶晶)目前央企正處于資產重組整合的重要階段,國資委昨日公布了《中央企業國有產權置換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國有產業置換進行規范,通知中強調,央企資產重組應做強核心主業。
必須遵循四大原則
所謂國有產權置換,指的是中央企業實施資產重組時,中央企業及其全資、絕對控股企業(國有單位)相互之間以所持企業產權進行交換,或者國有單位以所持企業產權與中央企業實際控制企業所持產權、資產進行交換,且現金作為補價占整個資產交換金額比例低于25%的行為。
據此通知,國有產權置換事項由中央企業按照內部決策程序審議后批準或者出具意見,同時抄報國務院國資委;其中,實際控制企業為上市公司的,由國務院國資委審核批準或者出具意見。中央企業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通知的規定,不得自行擴大國有產權置換范圍和下放審批權限。對于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本通知規定的中央企業及相關責任人員予以通報批評;導致國有資產損失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文件規定,國有產權置換應當遵循四大原則: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符合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需要;有利于做強主業和優化資源配置,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置換標的權屬清晰,標的交付或轉移不存在法律障礙。
國資委有關人士指出,此前國有產權置換有相關文件,但是沒有專項通知,此次發布專項通知旨在規范國有產權置換。
指引后期資產重組
北京科技大學教授劉澄昨日對記者表示,目前央企重組任務仍然艱巨,發出通知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希望央企在重組時要做強主業和核心業務,比如中石油可以把自己的酒店業務跟別的企業進行置換。他也表示,此前央企在與民營企業產權置換時也發生過問題,如中鋼與民營鋼鐵企業的巨額資金往來等問題,因此規范國有產權置換也是為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上海天強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祝波善表示,央企產權置換涉及實業資產或股權的進出。以前央企重組注重做大,下一步更多是資產結構和質量問題,因為目前不少央企除了主業之外有很多其他產業,發布規范可能也是為了指引后期資產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