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市園林事業管理局,各有關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評估和監督檢查辦法的通知》(建城[2015]175號)要求,我部組織對2012—2015年執法檢查責令整改的49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吉林防川等42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整改達到要求,驗收通過(名單見附件1)。
二、安徽采石等7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仍存在較大問題,驗收不予通過(名單及整改意見詳見附件2)。我部將于2017年11月底前對整改情況再次驗收,驗收不通過的風景名勝區將直接列入瀕危名單。
各有關地方風景名勝區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加大督查力度,指導未通過驗收的風景名勝區進一步做好整改工作。
附件:1.整改驗收通過的42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名單
2.整改驗收未通過的7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名單及整改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7年5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整改驗收通過的42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名單
1.吉林防川風景名勝區
2.黑龍江太陽島風景名勝區
3.遼寧大連海濱-旅順口風景名勝區
4.遼寧興城海濱風景名勝區
5.遼寧本溪水洞風景名勝區
6.遼寧青山溝風景名勝區
7.河北野三坡風景名勝區
8.河北響堂山風景名勝區
9.山西北武當山風景名勝區
10.浙江莫干山風景名勝區
11.浙江天姥山風景名勝區
12.浙江百丈漈-飛云湖風景名勝區
13.浙江富春江-新安江風景名勝區
14.浙江大紅巖風景名勝區
15.安徽天柱山風景名勝區
16.安徽花亭湖風景名勝區
17.安徽太極洞風景名勝區
18.安徽巢湖風景名勝區
19.河南雞公山風景名勝區
20.河南嵩山風景名勝區
21.河南石人山風景名勝區
22.湖北隆中風景名勝區
23.湖北九宮山風景名勝區
24.湖北大洪山風景名勝區
25.湖南炎帝陵風景名勝區
26.湖南東江湖風景名勝區
27.湖南白水洞風景名勝區
28.福建湄洲島風景名勝區
29.江西仙女湖風景名勝區
30.江西梅嶺—滕王閣風景名勝區
31.江西神農源風景名勝區
32.重慶天坑地縫風景名勝區
33.貴州甕安江界河風景名勝區
34.貴州馬嶺河峽谷風景名勝區
35.貴州都勻斗篷山-劍江風景名勝區
36.云南昆明滇池風景名勝區
37.云南西雙版納風景名勝區
38.云南建水風景名勝區
39.云南騰沖地熱火山風景名勝區
40.四川邛崍天臺山風景名勝區
41.陜西華山風景名勝區
42.寧夏須彌山石窟風景名勝區
附件2
整改驗收未通過的7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名單及整改意見
一、名單
1.安徽采石風景名勝區
2.安徽花山謎窟—漸江風景名勝區
3.貴州紅楓湖風景名勝區
4.貴州黃果樹風景名勝區
5.貴州荔波—樟江風景名勝區
6.陜西寶雞天臺山風景名勝區
7.甘肅崆峒山風景名勝區
二、存在問題及整改意見
(一)安徽采石風景名勝區
存在的問題:對《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2013年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執法檢查結果的通報》(建城〔2013〕135號)整改意見落實不到位,管理機構職能薄弱、建設活動審批及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新發現在采石磯景區內無規劃依據情況下開工建設大型游樂園,未辦理風景名勝區建設活動審批手續;新建的“長江文化濕地公園”施工方式簡單粗放,過度硬質鋪裝,與自然生態環境融合度差,不符合風景名勝區規劃確定的“江灘濕地”要求;未規范設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徽志標牌。
整改意見:嚴格按照我部建城〔2013〕135號文件整改意見要求認真完成整改,依據《風景名勝區條例》落實管理機構職能,健全管理制度,強化風景名勝區內建設活動審批及監管,清查各類違規建設及活動,按照風景名勝區規劃進行生態環境修復和景觀營造。
(二)安徽花山謎窟—漸江風景名勝區
存在的問題:對《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執法檢查結果的通報》(建城函〔2012〕250號)整改意見落實不到位,管理機構設置職能虛化、門票違規交由企業收取、建設活動審批及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新發現在風景名勝區內漸江王村段開展江堤硬質駁岸施工,破壞自然生態岸線和景觀資源,不規范設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徽志和標牌等。
整改意見:嚴格按照我部建城函〔2012〕250號文件整改意見要求認真完成整改,依據《風景名勝區條例》落實管理機構職能,糾正門票由企業違規收取行為,清查各類違規建設及活動,立即停止破壞自然生態和景觀資源活動,做好生態及景觀修復,依法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三)貴州紅楓湖風景名勝區
存在的問題:對我部建城〔2013〕135號文件、《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2014年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執法檢查結果的通報》(建城函〔2014〕308號)整改意見落實不到位;管理職能不到位,不能實施統一的有效管理;已開展游覽的區域,基礎設施缺失,環境臟亂;未妥善處理風景名勝資源利用與水源保護的關系,風景名勝區功能未有效發揮。
整改意見:嚴格按照我部建城〔2013〕135號、建城函〔2014〕308號文件整改意見要求認真完成整改;應正確認識風景名勝區定位,依據《風景名勝區條例》落實管理機構職能,將《風景名勝區條例》規定的各項法定監管落到實處。
(四)貴州黃果樹風景名勝區
存在的問題:對我部建城函〔2012〕250號文件整改意見落實不到位,建設活動審批及監管不力等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新發現門票違規交由企業收取、部分設施影響景觀風貌、過度園林化等問題。
整改意見:嚴格按照我部建城函〔2012〕250號文件整改意見要求認真完成整改,糾正門票管理違規行為,強化風景名勝區內建設活動審批及監管,清查各類違規建設及活動,做好生態環境和景觀修復。
(五)貴州荔波—樟江風景名勝區
存在的問題:對《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2015年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執法檢查結果的通報》(建城函〔2015〕281號)整改意見落實不到位,景區游船安全隱患等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新發現樟江風光帶和景區主入口違規建設量大、農房建設缺乏有效管控、景區建設及施工方式粗放、與自然生態環境融合度差、公園化和人工化傾向明顯等問題。
整改意見:嚴格按照我部建城函〔2015〕281號文件整改意見要求認真完成整改,正確認識風景名勝區、世界遺產地保護與旅游開發關系,強化風景名勝區內建設活動審批及監管,清查各類違規建設及活動,景區建設尊重自然規律和傳統文化,做好生態環境和景觀修復。
(六)陜西寶雞天臺山風景名勝區
存在的問題:對我部建城函〔2014〕308號文件整改意見落實不到位,管理機構職能薄弱、違規將雞峰山景區管理職能交由企業行使等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新發現炎帝陵景區附近存在公墓擴建等問題。
整改意見:嚴格按照我部建城函〔2014〕308號文件整改意見要求認真完成整改,依據《風景名勝區條例》落實管理機構職能,依法對風景名勝區規劃范圍實施統一有效管理,理順政府與企業關系,依法嚴禁在風景名勝區內修墳立碑等破壞景觀的活動。
(七)甘肅崆峒山風景名勝區
存在的問題:對我部建城〔2013〕135號文件整改意見落實不到位,建設活動審批及監管不力等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新發現核心景區新建設施與傳統建筑風貌融合度差問題。
整改意見:嚴格按照我部建城〔2013〕135號文件整改意見要求認真完成整改,依據《風景名勝區條例》落實管理機構職能,完善建設活動審批管理制度和程序,強化執法能力,加強對各類違法違規建設活動監管和查處。
抄送: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