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7日從海南省紀委獲悉,日前,海南省紀委對省發展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明貴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明貴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其妻調入某銀行工作,存入巨額公款,領取高額報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招投標、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紀委指出,劉明貴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收受他人巨額賄賂,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在組織初核期間,劉明貴到省紀委交代了部分違紀問題,但對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避重就輕,心存僥幸,不如實徹底交代,不珍惜組織教育挽救的機會。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明貴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